113年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已展開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土地稅籍,113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開始,查核對象包含自用住宅用地、工業用地、農業用地及各項減免稅地之土地,經查核不符優惠稅率、減免規定或農地未作農用者,將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納稅義務人因其他因素而將戶籍遷出,或變更土地使用用途,以致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、事實消滅時,應於30日內主動向土地所在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以免被查獲補稅及處以罰鍰。稅務局提醒民眾,清查人員於實地執行清查作業時均會佩帶識別證,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配合,清查後應改課地價稅之土地,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。
欠繳稅捐,當心壽險保單被終止!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,壽險保單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,執行法院於必要時,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,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債務人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欠稅強制執行案件,行政執行署依據上開裁定,可視實況核發執行命令逕予中止以欠稅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,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欠稅人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,並扣押取償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,應如期繳納稅款,如有滯欠稅款,應儘速繳清,以免遭加徵滯納金及執行費外,還要承受壽險保單解約損失,得不償失。
市場攤販以住家作商號登記,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民眾在市場設攤販賣蔬果,並將營業商號登記在自己家中,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稅務局說明,果菜、肉販或流動攤販等營業人,若僅以其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,實際在果菜市場、消費市場等場所銷售營業者,該住家房屋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房屋稅之課徵係視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之稅率,若上述之營業登記處所除了供住家使用以外,也有供作營業倉庫存放貨物等情形,則該部分使用面積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民眾如有疑問,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47-6969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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